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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业务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21-11-08 浏览次数: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国务院令第715号)第七条 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质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从事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需向天津市商务局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天津办照为您介绍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3.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4.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
5.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天津办许可证
申请文件包括
1.申请企业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2.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3.设立申请报告
4.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5.拆解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6.营业执照
7.申请企业购置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者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8.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9.公司章程
天津资质办理
报废汽车回收业务资格认定形式审查要求包括: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3.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4.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
5.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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